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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在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缓解基层乡(镇)经费紧张、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特克斯县把规范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管理,在部门预算中体现"财力下倾,缺口上移"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一、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转移支付资金中可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资金较少。在转移支付资金中,除保障政策规定的支出后,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资金较少,分配到各乡(镇)村后,资金量就更少,诸如修路、修桥等农村公益事业受资金所限无法解决。
二是乡镇财政压力较大。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虽然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相对减少了教育的投入压力,但转移支付资金逐步分配到村级以后,乡级可用财力减少,村级转移支付又较分散,不能很好的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从2005年起,三年内将转移支付资金全部补贴到村级,致使乡村教育、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建设等资金需求量增大,这部分支出只能靠县乡财政负担,而县、乡两级仅靠自身能力又无法满足新的资金缺口,从而加重了县乡财政负担。
三是村干部工资待遇偏低,致使目前多数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村级干部后备队伍严重不足。虽然全县整合了村级组织,减少了村干部人数,但村干部在具体工作中面临着电话费、交通费、燃油费等无法支出的局面。
二、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的做法
(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一是因地制宜的合并村级组织,优化布局,整合资源,降低乡、村级行政管理运行成本。特克斯县在2003年将原有的84个村级组织通过撤并的方式减少到了59个,村干部减少了174人;二是切合实际的开展了"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乡财县管乡用"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建立了以帐户统设为基础,以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符合全县实际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从而加强了财政收支管理,强化了财政监督,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大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力度。适当将财力向乡(镇)倾斜,以缓解乡(镇)困难,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2007年我县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充分体现"财力下倾,缺口上移"的预算原则,将上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75%转移到村级使用,而乡(镇)级运转经费形成的缺口全部由县级财政足额弥补,将县级财政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由68万元调整为150万元。为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对村级公用经费实行"定额标准"测算,细化了支出科目,明确了资金的用途。
(三)加大转移支付资金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2007年特克斯县将村级公用经费实行"定额标准"测算办法,在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按照"定额标准"测算后结余资金全部归集到各村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科目中,全县共归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78万元,为加快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大乡(镇)基本公用经费投入力度,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转。2007年特克斯县部门预算编制在原定档定额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细化,重新核定了标准,按照自治区2007年测算办法和标准,将乡(镇)行政机关人均公用经费按编制数人均4000元、乡(镇)事业单位按编制数人均2000元足额安排,较2006年有了较大的增幅。通过加大乡(镇)基本公用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不备乡(镇)挤占、挪用。
(五)加大新农村建设县级财政投入力度,2007年特克斯县财政在财政状况十分困难的条件下,通过增收节支、大力压缩县直单位基本支出、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从全县总财力中安排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为加快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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