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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克斯县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州和特克斯县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农机部门工作职能,妥善处理重、特大农机事故,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二)编制目的
规范农机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本县境内发生的农机事故。包括:
1.重大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人,或轻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2.特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
(五)工作原则
1.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
县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各乡镇政府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机事故的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及时救治,逐级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预防为主的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特克斯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阿力木 副县长
副总指挥:何泽虎 县农机局局长
吕培欣 县安监局局长
蔡皖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吴锡铭 县安监局副局长
刘水江 县卫生局党组书记
李长寿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卫东 县交通局副局长
巴和提江 县环保局副局长
刘河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戴小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张小军 县农机局农机监理站副站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机局农机监理站副站长张小军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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