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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沙比提江•哈尔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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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特克斯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2008年度基金筹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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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
· 特克斯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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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则
作者: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2008-02-27 19:00:23

第二十条 本政策所指高新技术项目,系指纳入国家、自治区高新技术统计口径的生产性项目。

第二十一条 本政策所指龙头企业,系指能为本县农牧民年人均增收100元以上的企业。

第二十二条 本政策实施后,凡我县以前有关文件或优惠政策与本政策有抵触的,以本政策为准;如遇国家、自治区出台更为优惠的政策,我县可按"从优"原则对投资者执行最有利条款。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本政策外,还可享受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本政策由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发布,县招商引资管理局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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