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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克斯县委宣传部是特克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特克斯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特克斯县新闻宣传工作;对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三)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检查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系统的宣传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五)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规划、部署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宣传思想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自治州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受县委委托,分管新闻、文化、语言文字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负责制定对县、乡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后备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和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七)负责组织社会宣传活动,重大节日、纪念日的宣传和庆祝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宗教政策、计划生育、国防征兵、科普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八)负责特克斯县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九)协调特克斯县新闻、文艺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十)完成特克斯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特克斯县委宣传部内设2个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承上启下,协调内外的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提供有关信息,做好宣传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部机关文秘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特克斯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负责全县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对全县"三创建"单位、文明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评选、表彰并进行综合协调与管理;负责对特克斯县精神文明建设进步中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的发掘、学习宣传,对影响社会文明进步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意见;承担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制定特克斯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命名决定和年终工作总结;负责管理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单位的概况、创建规划、申请书等各种文件和检查考核记录、年度工作总结、奖惩记录、群众与各界反映、创建活动的各种文档。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特克斯县委宣传部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全额预算管理。
四、事业单位和编制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列事业编制3名,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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