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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克斯县委政法委员会是特克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特克斯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特克斯县委、特克斯县人民政府领导特克斯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特克斯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与特克斯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特克斯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特克斯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根据中央、自治区、州政法委和县委的要求,研究制定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可行性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及时向县委提供决策性依据。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能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承办特克斯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特克斯县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设6个内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政法部门的工作;开展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电、信息、资料,起草综合性领导讲话、文稿;负责文档案管理、会议会务、保密保卫、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接待服务工作。
(二)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综合治理办公室机关内外的联系协调工作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执法监督室
负责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导调查政法队伍内部严重违法违纪、徇私枉法案件,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两防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各方面情报信息并加以分析,为两防指挥部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拟定各种突发事件处置方案;拟定各项命令,通告、集结信号,联络方式、口令等;传达各项通知、命令及处置其它事务。
(五)"610"办公室
负责收集"法轮功"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情报信息并加以分析,为县处理"法轮功"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领导小组提供可靠的依据;拟定报送各种文件材料和通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习练"法轮功"人员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习练人员的清查处理并落实好帮教措施。
(六)集中整治办公室
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情报信息,掌握敌社情动态,并加以分析及时报送,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协同作战,严厉打击"三种分子"和整治治安混乱地区。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在县直机关和乡(镇)场开展的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强对工作队的管理。根据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进今后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特克斯县政法委员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工作人员2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全额预算管理。
四、事业单位和编制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副科级,事业编制3名, 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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