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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定工作办事程序:
1、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自接到送检计量器具之日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强制检定工作。确需延长时间的,必须与送检单位或个人协商确定,并得到送检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签字确认。
2、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未按照以上规定办理,并拖延检定期限的,送检单位或个人有权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缴部分或全部检定费。
a、拖延1-15个工作日免缴30%的检定费;
b、拖延16-25个工作日免缴50%的检定费;
c、拖延25个工作日以上免缴全部检定费;
d、拖延70个工作日以上,按检定收费标准的2倍赔偿送检单位;
e、需要修理的计量器具,修量时间由双方协商,并得到送检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签字确认,不受检定期限限制。
f、检定机构因不可抗拒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检定,经授权其开展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行政部门审查属实,不受以上有关规定限制,但应及时通知送检单位。
3、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并将以上规定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期限对外予以公示。
(二)、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承诺: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技术监督行业形象。转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转变机关作风。对来我局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做到仪表端庄,语言文明。实行"三声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提高办事效率。对来我局事,分内事要快办,分外事领着办,只要手续齐全,当日事当日办完,急事急办;手续不全者,一次讲明,二次办完,杜绝三次。
三、公开办事制度。业务工作实行"五公开",即: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标准。
四、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执行行政执法"五要、五公开、十不准"和"告知、听证制度"。
五、公正、廉洁,依法行政。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索贿受贿。
六、保护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处理质量投诉,接到举报,及时作出安排,5日内给予答复。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我局将严肃处理,并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承诺:
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一、职业道德总体要求
忠于职守 依法行政 科学公正 廉洁高效
爱岗敬业 勘奋工作 服务人民 奉献社会
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遵纪守法,勤政高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执行公务;熟悉质量技术监督法规,精通所从事业务;联系群众,深入实际,勤奋工作,务求高效。
(二)忠于职守,接受监督。立足本职,甘当公仆,全面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工作精心有序,办事不推不诿,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三)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胸怀全局,密切合作,团结共事,维护集体荣誉;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四)清正谦洁,事先垂范。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礼貌待人,服务周到;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办事,严肃公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五公开"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准确运用法律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维护法津尊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尽职尽责,刚强无畏。
(三)文明执法.以礼待人。执行公务着装整齐,佩戴标志;举止端庄,礼貌待人;规范执法行为,文明办案。
(四)廉洁自律,维护形象。自省、自警,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遵守廉政规定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行政执法形象。
四、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五公开"制度
1.公开行政处罚依据。
2.公开行政处罚程序。
3.公开执法人员身份。
4.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力。
5.公开行政处罚的决定。
五、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规定
1.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2.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者在购物时执法。
3.不准以言代法和提出与执法检查无关的要求,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
4.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品。
5.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品。
6.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
7.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纪和以罚代刑。
8.不准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物和抽检的样品。
9.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10.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
六、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
为了抓好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提高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现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作出以下规定: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五公开、十不准"的,要坚决纠正,一律严肃查处井公开曝光。
2.对乱收费、乱罚款、以收代罚、越权执法所得的经济收益,一律责令退回或予以追缴,对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对出具伪证、徇私枉法的人员,一律要取消执法资格,清除出质量技术监督队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对基层部门或技术机构违法违纪不能履行法定职责的,要中止其行政执法工作,取消对技术机构的授权。
5.对无证人员上岗执法的,一律要坚决清除出去,并追究主管领导失职的责任。
6.对由于部门领导直接原因产生的违法行政行为,要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领导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建议当地党委、政府给予撤职处分。
七、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窗口服务承诺
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举止端庄礼貌,用语文明规范;
服务热情周到,依法公正办事;
严格标准收费,不准搭车摊派;
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办理事项;
坚持廉洁从政,严禁"吃拿卡要";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处理举报;
坚守工作岗位,敬业团结协作。
八、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政务规范文明用语
您好!
请坐。
请喝茶。
请问您办什么事?
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会。
谢谢您的合作。
这是您的回执,请慢走。
请您提出宝贵意见。
你反映的意见很好,我们会考虑的。
对不起,您的材料不全,请您补齐以下材料。
请您凭回执查询办理结果。
这件事不属我们办理,我可以帮您联系一下。
请保持安静。
请不要在此吸烟。
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再见!
九、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督查督办制度
为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使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制定本制度。
1、督查督办的范围:重大决策的执行、到期未办结事项、发现不采取进一步措施不能按期完成的事项,以及因情况变化需要加快工作进度的事项。
2、在接受和执行工作任务时,必须遵循主办、督办、承诺和回应的办理程序。
3、主办者是指职责要求或接受上级任务布置或委托、授权负责的单位和个人,即完成某项工作任务而指定的主要策划者、协调者、实施者或操作者;主办者负责工作任务实施的全过程,对工作任务负全责。主办者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有权要求协办者和相关单位提供帮助。
4、协办者是指主办者在执行某项工作任务过程中,因本身缺乏某种资源或手段,被指定在该方面协助其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协办者由主办者提出,任务下达者确认。协办者应接受主办者的协调,积极配合其完成工作任务。若主办者的要求超出自身能力时,也应主动与主办者一起创造条件完成工作任务。
5、督办者是指为了跟踪、督促主办者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而指定履行监督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每项工作任务的督办者一般情况下根据"三定"方案中的职能划分确定,也可以由任务下达者临时指定。
6、督办者的职责是代表任务下达者监督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督促主办者、协办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向任务下达者汇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并对主办者、协办者作出公正评价。
7、工作任务下达的形式可以是书面规定、会议要求,也可以是口头安排。其中,口头传达的由督办者记录备查。
8、工作任务包括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完成时间以及为完成任务所需提供的资源。
9、承诺是指主办者和协办者在接受某项任务时所做出的保证。承诺包括两种涵义:一是主办者对工作任务下达者作出的承诺;二是协办者对主办者作出的承诺。
10、承诺的内容包括实施方案、工作效果、完成时间等。
11、承诺的内容和工作任务一样,都是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12、回应是指工作任务完成或完成期限截止后,主办者向任务下达者作出的反馈。回应的内容包括任务完成的情况、不能完成任务的原因和改进建议等。
13、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时,应追究主办者的责任;因协办者原因而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还应追究协办者应负的相应责任。
因出现不可预测或难以克服的客观原因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不受前款规定的制约,但主办者、协办者应向督办者说明理由。
14、督办者对主办者、协办者的评价作为对当事人考核的依据。主办者、协办者有权知道督办者作出的评价结果。
监督电话:0999-6623923
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公开工作中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规定 :
(1)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2)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者在购物时执法。
(3)不准以言代法和提出与执法检查无关的要求,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
(4)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品。
(5)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产品。
(6)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
(7)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纪和以罚代刑。
(8)不准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物和抽检的样品。
(9)不准替行政管理相对人说情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10)不准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
十一、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六条禁令
为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落到实处,强化监督管理。以预防为主,狠抓源头,有效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全系统党员干部提出六条禁令。这六条禁令是:
一、严禁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以证谋私,收受好处,吃、拿、卡、要。
二、严禁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办案,随意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办人情案。禁止无证执法或单独一人执法。
三、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检验、检测,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报告。禁止强行要求企业签订服务协议。
四、严禁粗暴对待服务对象或对前来办事和咨询人员进行刁难、推诿或打击报复。
五、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喝酒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六、严禁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
违反禁令者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直至除名。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社会各界公布工作对象的八项权力
为加强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社会各界公布工作对象的八项权力。
一、有权了解和验证工作人员身份。如果不表明身份或者身份不合法的有权拒绝检查。
二、有权询问和了解被检查工作的依据。如果不说明被检查内容或出示相应检查依据,有权拒绝检查。
三、有权查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如果不出示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有权拒付。
四、有权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技术、业务工作及相关信息提出咨询。对服务不满意者,可以举报。
五、有权对有异议的检验、检测结果提出复检,检验机构不得拒绝。
六、有权对有异议的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此加重处罚或打击报复。
七、有权拒绝各类不自愿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八、有权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进行举报。凡举报属实的,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
十三、特克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承诺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形象。特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转变机关作风。对来我局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做到仪表端庄,语言文明。实行"三声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提高办事效率。对来我局办事,分内事要快办,分外事要领着办,只要手续齐全,当日事当日办完,急事急办;手续不全者,一次讲明,二次办完,杜绝三次。
三、公开办事制度。业务工作实行"五分开",即:分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标准。
四、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要坚持"五要、五公开、十不准",要公正、廉洁、依法行政。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索贿受贿。
五、保护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处理质量投诉,接到举报,及时作出安排,5日内给予答复。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我局将严肃处理,并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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