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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政办〔2008〕48号
关于印发特克斯县扶持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特克斯县扶持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优惠政策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印
共印:汉文一百三十份
特克斯县计划生育家庭扶持优惠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利用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少生快富,崇尚新型生育文化,促进转变传统生育观念,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高,经研究,特制定扶持县域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设施农业、特色种植业和庭院经济、林果业、现代畜牧业优惠政策。
一、发展设施农业、特色种植和庭院经济优惠政策
(一)对新建温室蔬菜大棚的县财政每米补助建设资金100元。对2008年温室种植户(计划生育户)维修现有温室,并按统一标准改造20平方米以上工作间、居住间、门洞的,经县农业局验收,三项改造同时符合要求的,由县财政给每座温室补贴维修、改造资金300元。
(二)温室用水按水表计量,每座温室年用水量在500立方米内的,按0.8元/方收取,超出部分按正常水价1.3元/方收取,鼓励农民采取节水灌溉措施,节本增效。大田特色种植水费,三年内按农田用水标准收取。
(三)县农业局免费提供温室建造参数、技术标准和技术服务指导,免费为温室种植户提供无公害、绿色蔬菜瓜果种植技术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
(四)对种植露地蔬菜每亩施用农家肥4吨以上的种植户,由县财政每亩补贴10元;对农牧民自筹资金按传统方式修建保鲜贮存库,库容在30吨以上的,每座贮存库县财政补贴资金500元。
(五)对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特色种植、庭院经济的计划生育户,在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中,优先考虑修建沼气池。按照"一池三改"的要求,每池享受国家补助1200元和县级财政300的建池材料补助。
二、发展林果业优惠政策
(一)凡拥有30年承包经营权的土地,2008年集中连片新建果园的,对照退耕还林延续政策标准每亩补贴90元,连续补5年。所建果园,由林业部门颁发林权证并依法继承和转让。
(二)2008年,对果树套袋、贴字超过50%的,每颗果树分别补贴2元;对每亩果园施用农家肥不少于4吨的,每亩补贴10元;对新建库容不少于30吨的保鲜库,每座补贴8000元。
(三)"十一五"期间,对现有果园和当年新增果园,由林业局和乡镇按每200亩果园聘用一名技术员的标准,聘请技术员。聘用期间,每人每月技术服务费700元,其中县财政补贴700元,乡(镇)补贴200元,村补贴100元,并参照《劳动法》解决"三金",聘用期为5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在发展现代畜牧业优惠政策
(一)加大良种牛引进力度。实行"农牧民自筹一半,银行贷款一半,县财政贷款贴息三年"的政策,加大良种牛引进力度。引进日产奶20公斤以上的优质荷斯坦奶牛每头给予补贴1000元,引进日产奶15公斤以上的西门塔尔奶牛每头给予补贴500元,引进日产奶10公斤以上的新疆褐牛享受贴息贷款政策。在偏远牧区,积极鼓励牧民自购优质种公牛,引进一头"三证"齐全,经申报鉴定合格的优质新疆褐牛种公牛,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
(二)凡从外县引进"三证"齐全的巴什拜种公羊或引进符合哈萨克种公羊标准的零散牧户,财政每只补助100元;对标准化养殖户引进"三证"齐全的合格种公羊,财政补贴一半资金,连续四年实行政策扶持。
(3)凡是参加保险的优质奶牛,县财政每头每年给予20元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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