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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政办〔2008〕49号
关于印发《特克斯县森林火灾联防扑救预案》的通知
各乡 (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预防"的方针,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险给全县各族农牧民带来的经济损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全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特制定《特克斯县森林火灾联防扑救预案》,经县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特克斯县森林火灾联防扑救预案
2、特克斯县重点森林火险区域分布及职责划分情况 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 :森林 火灾 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
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1日印
共印:汉文一百三十份
附件1:
特克斯县森林火灾联防扑救预案
根据我县森林资源分布与各乡(镇)地形、地貌、交通等情况,按照特北林区、库东林区、库西林区、后山林区、河谷林次生林区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域森林火灾联防扑救预案如下:
1、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
总 指 挥:克孜尔开勒迪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周立新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努素甫 副县长
施长江 林场党委书记
苏建平 军马场场长
罗中海 七十八团团长
冯俊怀 林业局局长
2、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火场指挥
克力木 林场副场长
周远新 县护林办主任
刘开忠 林场护林办主任
发生火灾所属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
3、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火场通讯联络
火场电台由林场护林办负责,火场通讯联络员由火场扑救指挥小组指定。
指挥部中心电台县护林办李美欣,电台呼号:305
林场护林办马玉梅、 阿孜古丽 , 电台呼号:811
4、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火场医疗救护组
组 长:周立新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库力卡 卫生局局长
救护组成员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配。
5、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火因调查、处理组
组 长:周立新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冯俊怀 县林业局局长
克力木 林场副场长
成 员:森林公安人员王建新、周远新,林场护林办刘开忠、史松群、刘玉玺。
依据火灾程度报请自治州护林办派人参与火因调查处理。
6、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宣传报道组
组 长:周立新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冯俊怀 林业局局长
任大海 广电局局长
成 员;由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配。
7、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物资后勤保障组
组 长:努素甫 副县长
副组长:施长江 林场党委书记
苏建平 军马场场长
罗中海 七十八团团长
冯俊怀 林业局局长
成员和扑救物资由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配。
二、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区域划分
1、库东森林分布区:喀拉达拉乡、喀拉托海乡、库克苏乡、 七十八团、特克斯军马场、特克斯林场。
2、库西森林分布区:乔拉克铁热克乡、阔克铁热克乡、 齐勒乌泽克乡、 特克斯林场。
3、特北森林分布区:特克斯镇、齐勒乌泽克乡、呼吉尔图蒙古乡、 特克斯林场。
4、后山森林分布区:乔拉克铁热克乡、 阔克铁热克乡、 七十八团、军马场、喀拉托海乡、喀拉达拉乡、库克苏乡、特克斯林场。
5、河谷次生林
森林分布区:林业局、阔克铁热克乡、乔拉克铁热克乡、 齐勒乌泽克乡、 七十八团、特克斯镇、呼吉尔图蒙古乡、库克苏乡、军马场、喀拉达拉乡、喀拉托海乡、 特克斯林场。
以上五个区域,由所属单位行政领导组成领导小组,政府办和县护林办协调联络。
无论火灾发生在哪个森林分布区,由该区所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带队,立即组织本单位不少于20人前往火灾发生地进行扑救,同时,应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绝不允许隐报、瞒报、不报现象发生,对贻误战机而造成重大火灾者将依法追究党政一把手的法律责任。
三、五大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克孜尔开勒迪 县委副书记、县长(总指挥)
第二责任人:施长江 林场党委书记
苏建平 军马场场长
罗中海 七十八团团长
冯俊怀 林业局局长
火灾发生区域所属单位的行政首长
四、扑火方法
坚决贯彻执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以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力,重点扑救危险地段,义务扑火队协助半专业扑火队,主要是扑打余火和清理火场。依据火灾程度报告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调配森林武警部队参加扑救。
附件2:
特克斯县重点森林火险区域分布及职责划分情况
根据历年特克斯县森林火险的发生规律、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林区内可燃物载量及林区社情、交通、地形等情况,确定全县三个重点火险区域:
一级火险区:山区天然林区
二级火险区:河谷林区
三级火险区:平原人工林区
护林防火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审议森林防火地方性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戒严令等草案;审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发布森林防火重大新闻;提请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火灾处理办法和森林防火戒严令;组织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做好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搞好值班调度和统计工作,建立火灾档案;起草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起草森林火灾处理办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统计上报森林扑火物资及器材消耗、损失情况;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侦破和查处火灾案件。
三、县气象局
无偿负责按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在重点防火期坚持每天在天气预报中发布火险等级预报,为扑救现场提供天气预报服务。
四、县广播电视局
无偿负责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公益性事业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信息及预报,全程跟踪报道森林火灾的扑救。
五、县交通局
负责解决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公路交通运输,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落实重点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车和森林防火专用车通行证,并确保在全县通行有效。
六、县卫生局
负责调集森林防火救灾医护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械。。
七、电信局
负责保证森林防火期、高火险期及抢险扑救过程中,火警指令的及时、准确传递,并提供火场通讯设备(卫星电话);根据防火指挥部的安排,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保证国家对森林防火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指导扶持全县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建设;做好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服务。
八、县检察院、县法院
参与草拟森林防火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火灾肇事侦破小组尽快审结森林火灾犯罪案件。
九、县财政局
组织编制全县"十一五"森林防火工作专题规划;监督、检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确保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必需经费及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并对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县人武部
服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以预备役部队为基础建立半专业扑火队,负责调集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携带通讯器材、交通工具、扑火机具等支援指挥扑救工作;负责对扑火前线指挥部、火灾现场组织安全警卫和维护火场秩序。
十一、政府办、县农办
组织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督查、指导包片区域和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教育全县农村群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改变落后的生产用火形式,逐步根除烧田埂地坎的落后耕作习惯。
十二、畜牧局
负责制定草原防火措施,做好牧区防火工作,防止草原火险引发森林火灾。
十三、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
组织全县公安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十四、林场、军马场、78团
负责辖区的护林防火工作,协调相邻单位做好联防和森林巡视工作
十五、县旅游局
负责森林旅游景点防火宣传工作,定期检查督促森林旅游景点防火安全措施制度落实情况。
特克斯县护林防火区分片包干职责:
为明确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群防群治,现将全县护林防火区域分片承包责任细化。
一、全县护林防火工作由政府县长全盘负责,重点负责对乔拉克铁热克乡、喀拉达拉乡、喀拉托海乡、林场的护林防火工作
成员:施长江 (林场党委书记)
沙哈提 (政府办主任)
库里卡 (卫生局局长)
哈布里哈孜 (畜牧局局长)
廖国江 (气象局局长)
乔拉克铁热克乡、喀拉达拉乡、喀拉托海乡的乡党委书记、乡长。
二、特克斯镇、呼吉尔图蒙古乡、齐勒乌泽克乡的护林防火工作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立新同志负责。
成员:排孜热合曼 (检察院检察长)
吴金礼 (农办主任)
董成军 (财政局局长)
托合达生 (法院院长)
特克斯镇、呼吉尔图蒙古乡、齐勒乌泽克乡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三、库克苏乡、78团、军马场的护林防火工作由副县长努素甫同志负责。
成员:苏建平 (军马场场长)
罗中海 (78团团长)
贾文明 (国土资源局局长)
万 军 (电信局)
李全生 (粮食局局长)
78团、军马场、库克苏乡的主要负责人。
四、阔克铁热克乡的护林防火工作由县人武部部长李成同志负责。
成员:蔡皖林 (公安局副局长)
沙哈提 (政府办公室主任)
阔克铁热克乡乡党委书记、乡长。
五、河谷林区的护林防火工作由林业局局长冯俊怀同志负责。
成员 :魏长明 (交通局局长 )
任大海 (广电局局长)
姜海红 (旅游局局长)
周远新 (县护林办主任)
河谷林区所辖乡(镇)的乡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片区域的负责人及成员单位在履行本行业工作职责的同时,督促、检查、指导所承包区域乡(镇)的护林防火工作,所辖区域如出现森林火灾问题,将严肃追究该区域包干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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